为加强医药(药品、医疗器械)储备管理,确保发生灾情、疫情及突发事故时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,维护社会稳定,2007年12月,经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福建省财政厅研究,同意我公司承担省级药品储备任务[闽经委医药(2007)841号]。
医药储备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,是在中央统一政策、统一规划、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下建立的。省级医药储备主要负责省内地区性或一般灾情、疫情及突发事故和地方常见病、多发病防治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。承担医药储备是政府赋予相关企业的一项光荣的社会任务。我们将按《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》、《福建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做好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的相关储备工作。(片仔癀医药公司)



